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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深圳班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位于历史名城长沙市,西倚名山,东濒湘江,湖光山色,钟灵毓秀,是湖湘文化血脉的重要传承地。湖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38年的国立师范学院,它是中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国立师范学院,1984年更为现名。1996年,学校成为国家第一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湖南省属高校中唯一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现有23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经、管、法、教、文、史、哲、理、工、农、医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18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4个本科专业;同时拥有1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心),7个国家和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目前,学校拥有企业管理、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相关学科博士点,工商管理相关学科已形成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培养体系。学校还主办了由著名经济学家尹世杰教授担任主编的《消费经济》等国内有重要影响的人文社科期刊。通过多年的发展,经济管理类专业已形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以教授、博士为主体的师资队伍。
    湖南师大法学院现设有10个系、所和1个研究中心 ,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院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双元教授、公认的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王贵国教授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同时,学院拥有的《时代法学》是湖南法学界唯一学术刊物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关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要求,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行业和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法律和管理人才,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J.M)深圳班正式招生。

【报名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2、从事司法、公正、法律及企业相关工作的人员(原学专业不限)。

【课程介绍】

报名办法:
    报考者到湖南师大深圳报名点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由深圳报名点统一组织考生办理。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

初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 :全国联考: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民法、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具体考试科目以教育部有关文件通知为准。
3、联考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校本部

复试及录取:
    复试为政治理论考试,由湖南师范大学自主组织命题。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08年160分,英语要求较低)。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的学习或工作业绩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信息查询和考前辅导:
    考前拟举办强化辅导班,名师应试指导,直击考试重点,按3500元/人收取辅导费(含考试大纲、复习资料费等),历届反馈效果良好。
       
 

【学位与证书】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湖南师范大学审核通过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学费、学制】

    学习采用在职学习的方式。学制3年,学费35000元/人(分三年缴)、报名费350元/人、教材费1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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