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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2012年(广东班)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业务素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1年将在广东举办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在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以7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继续领先,并居全国高校首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2004年、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两次学科评估中均列全国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名。
    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重要影响,更有一大批学术功底扎实,已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人大法学院先后有10名教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学院现有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70余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长江学者3名,有50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同时,人大法学院还聘请了60余位国际上著名的法学家和国内法律知名人士为名誉(客座、兼职)教授。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已获得学士学位者可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课程介绍】

【培养方式】
   多种培养模式并用:面授+互动情景模拟+高端专题讲座+班级管理沙龙+“知行合一”拓展+参观考察(每月集中面授1~2次)

【报名手续】
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大一寸小一寸各四张及同一底板电子照;
2、填写《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学历资格确认书》、《科研成果承诺书》;
3、缴纳报名及教材资料费1000元。

【课程设置】
经济法专业课程(17门):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中国法制史、法学方法论、民法、经济法总论、财税法、竞争法、金融法、企业公司法、法学前沿、涉外经济法、规划和产业法、专业英语、经济法案例分析、民事诉讼法

【师资队伍】
    史际春教授、许孟州教授、王欣新教授、朱大旗教授、刘文华教授、刘俊海教授、吴宏伟教授、王宗玉副教授、孟雁北副教授、宋彪副教授、杨东副教授等等

【特色服务】
(1)学员将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入编《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录》;
(2)颁发学员通讯录,提倡学员间、企业间的充分交流和沟通;
(3)为学员介绍和推荐全新的专业的学术期刊资料和数据库,便于查找资料并完成学位论文。
(4)创造人性化无缺课设计:中国人民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的学员在三年内均可补课,并免费在网上下载课程学习资料。

【增值服务】
    凡中国人民大学广东教学中心学员可以在三年内预约选听广东研究生课程班所开设的其他专业任意研究生课程,做到只需支付一门学费,修读全部专业课程。

【学位与证书】

1.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
2.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已通过所学专业17门课程的考核与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并公开发表一篇相关论文,即可以进入硕士学位申请阶段。
3.通过学校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批后,可以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

【学费、学制】

1、学制两年,学费20000元,教材资料费800元,报名费200元,为一次性缴纳。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及答辩等费用,另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3、正式开学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做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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