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工业大学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教学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硕士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学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教学点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无故旷课,教学点班主任负责学员的上课考勤,并参考考勤结果决定最终成绩。
2.学员确实因事因病不能上课的,应在事前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3.学员确因工作、健康、接受能力等方面因素导致不能坚持学习的,应在每学年开学前一周由个人提出书面报告,报领导组批准,并到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办理退学手续后方可退学。
二.课堂纪律
1.学员必须提前进入教室,上课期间,学员应当认真听课、记笔记,不得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在课堂上,不准抽烟,关闭手机,不接电话,谢绝一切接待活动。
2.学员应当尊重授课老师,学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应虚心向老师请教,对老师的教学有意见或建议应有礼貌地提出。
三.考核规定
1.凡所学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均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经考核通过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不论何种原因,学员每门课缺课达到该课程学时1/3者不给成绩。
2.课程学习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的考核一律采用考试的形式。非学位课程的考核方法由任课教师确定。
3.考试可采用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的方法进行。也可开卷或闭卷考试,具体情况由任课教师确定。选修课程可以采用考查方式,考查主要是由任课教师根据完成的作业量的情况确定。
4.学员学位课程考试一律应有试卷,并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标准。考查也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标准。
5.学员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应事先提出缓考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缓考一次,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记载。
6.学员无故不参加考试或申请缓考未被批准,或参加考试不交试卷均视为旷考。该门课考试成绩记为零分,不予补考。考试作弊者及协同作弊者,该课成绩记为零分,不予补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7.学员学位课程不及格者,只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答辩和申请学位。非学位课程只允许补考两次,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答辩和申请学位。
8.补考由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负责,一般安排在下届该课程教学时进行,补考成绩及格后,一律按60分计入,且在个人学习成绩单上注明“补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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