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在职研究生学费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 “单独考试”初试费按报考学校规定执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费的收费标准,参照相应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9月25日至29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甘肃2011考研报名费
报名考试费收缴标准。凡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按甘价费[2009]304号文件规定,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30元、综合科目(满分300分)每生每科50元、考生电子档案费每生10元的标准交报考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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