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 (学位班)
华南师范大学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华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科研实力,为开展教育硕士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尤其是作为我国首批15所获得“教育博士”授权与培养单位之一,积累了丰富的培养经验,更能为教育硕士生的学习与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
考试
(一)考试科目
1.全国联考:教育学、心理学、英语[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的考生考英语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联考参考书: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学、心理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上述联考大纲、指南及相关复习资料可到我校石牌校区书店(图书馆架空层东南角,电话:85213959)购买。
2.专业基础课:一门,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即2011年10月30日下午)。考试科目详情请见附表。
3.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时考核。
(二)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含教育学、英语、心理学、专业基础课4个科目)。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
上线考生须经复试合格才能录取,复试包括三个环节:资格审查和政治理论考试、综合能力面试。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已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身份证和大学本科毕业证(若有学士学位证须附加)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由考生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及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复试时间约为2012年1月,具体事宜和安排届时会在我办网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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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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