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育课程招生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著名学府,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批准,特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开设法学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
课程设置 [ 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理学、宪法、外国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外国刑法学、刑法总则、刑法分则、犯罪学、物证检验学、证据法学、公司法论、证券法论、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总论、合同法分论、婚姻法、继承法、金融法、财税法、房地产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行政复议法论、国家赔偿法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制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经典著作与案例、WTO专题论坛。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学制及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网络课堂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主讲,并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两高”、国务院部委等知名法学专家兼课或讲座。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
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建立并保存学生学籍档案。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有关申硕的相关规定和详细程序可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由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注: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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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zsyx/jiaoyu/28846.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