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
学员2010年秋季入学。学习以半脱产和全脱产的方式进行,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培养和学位授予依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内容突出专业创作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和艺术素养的提高;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创作领域,学生要进行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通过专业考核。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对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