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宏观上来看,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联考考试大纲相对于2008年来说,总体变化并不是很大,但是,紧扣了司法解释的变化和司法制度变化,并对法律相关内容进行修正,体现了与时俱进,紧密联系社会发展的特点。它主要是把我国新颁布实施的司法解释的内容加入到了考试中,并且对一些知识点做了相应的修改,增减。然而,在结构上基本是没有变化的。对从事法律工作相关能力和发展潜质和对一些法律现象做一般的的理解和分析的考查,历来是联考的一个突出特点和基本工作思路,大纲更加强调考生运用相关学科基本知识和原理的能力、准确运用法律语言的能力及逻辑分析、推理和论证等法律思维能力的考查内容。在这一方面,今年的大纲也没有突出的变化,与前几年的大纲变化思路是一贯的。
今年法律硕士大纲的变化最主要的体现在综合科方面,这一方面的知识点变化较大,有一些新的内容加入,对应付靠来说有很大影响。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两部分内容的加入。这两部分作为大纲内容的最大变化很可能会与之相关的论述题和简答题。刑法相对来说,变化比较小,它增加了一些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一些罪名,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同时,刑法还删除了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特征等知识点。可能是由于去年民法有大的变动,今年的民法的变化相对来说就较小,只有3处,并且体现了重者恒重的特点。根据今年的大纲我们来解析一下每个考试科目的重点内容和考试猜测:
一、刑法学大纲主要变化紧扣司法解释,其他变化稍微!
刑法学大纲的变化几乎可以说是很小的,几乎就是针对今年刚刚出台的几个司法解释对相应的罪名进行了变更,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增加了窃取、收买非法信用卡罪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据罪:在刑法学总则方面,删除了“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内容”、“法条竞合关系和法条竞合的联系与区别”,增加了“有期徒刑的执行和死刑的适用”知识点:改变了“不同法律条件下使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这个知识点。这些知识点的改变并没有改变刑法的重点内容,重点恒重。根据大纲的响应变化我们现在理顺一下它的主要知识体系和分析一下它的知识点:
从理论上讲,刑法学就总则部分和分则部分的内容,但是,在法律硕士考试中最主要的是总则部分的内容,而总则内容就分为犯罪论与刑罚论。通过历年真题,我能可以看出有些内容是重点恒重,像共同犯罪、自首。
等几乎是每年都会出题,现在我们紧扣大纲梳理一下他的知识结构体系和相关的重点知识:
1、结合09年考试大纲,分析刑法总论中的核心知识点
结合09年考试大纲,首先看一下犯罪论中的核心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