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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硕博网 WWW.CHINA-B.C0M   2009年02月07日    来源:在职硕士考试
中华硕博网核心提示: 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

9、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成绩,当年一次有效。

二、报送录取情况

1、使用学位中心研发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系统”,实现数据上传、校验、统计、检查监督等功能。网上录取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7日,17:00关闭系统,具体要求见附件。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网上录取工作,按照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使用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秘书处〔2008〕第31号)的要求进行。

3、为保证录取工作的严肃、高效,请各招生单位务必核实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录取工作,逾期将关闭服务器,不再受理。

4、请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和加盖公章的录取考生清单等)报到我办,同时抄送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三、其它相关工作

1、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所属院校或专业学位类别,对复试、录取工作予以指导、检查和监督。

2、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应对各招生单位的报考情况、录取情况、排序情况建立档案,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对录取成绩偏低的院校和考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全过程质量跟踪和监督,适时检查培养工作。

3、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办将委托学位中心认证处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检查各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于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或停止招生等措施。

4、我办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各招生单位的录取情况并进行排序;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建议及排序情况,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规模和政策。对于不能保证录取质量,录取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院校,我办将视情况采取减少招生规模、通报批评、暂停招生、取消培养资格等处理措施。

(编辑: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