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答辩:
请各院系统筹安排答辩时间,提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安排报送学位办,学位办将对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三、对论文的要求:
(一)、论文撰写、打印及装订工作,请遵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的暂行规定》执行。
(二)、专家评审、论文答辩的论文使用同论文规格相同的普通复印纸并按要求打印装订。
(三)、专家评审论文(3份)封面右上角应用宋体二号字注明“评审稿”(封面一标注全部信息,封面二只标注论文题目),答辩论文(5份)应注明“答辩稿”字样。
(四)、存档论文(六份)使用统一论文封面按要求打印装订。
(五)、每位申请人领取论文封面10套。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04级研究生于2007年6月15日前,同等学力人员于2007年11月15日前由各院系统一将学位论文、论文摘要各6份、电子版1份及学位审批材料汇总到学位办。学位办将适时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04级研究生于6月下旬、同等学力人员于12月下旬)。
请各院系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顾全大局,认真组织好本年度的学位授予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答辩工作的单位,学位办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