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统考考生,无论报考省内还是省外招生单位(下同),均选择长江大学报考点。
宜昌市及周边地区的统考考生,选择三峡大学报考点。
襄樊市及周边地区(随州等地)的统考考生,选择襄樊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
十堰市及周边地区的统考考生,选择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
恩施自治州及周边地区的统考考生,选择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
黄冈市、鄂州市的统考考生选择黄冈师范学院报考点。
黄石市的统考考生选择黄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原则与统考考生一致。
4、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仍然在所推荐的高等学校报考点(即本科就读学校)报名。
5、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
6 报考省内工商管理“MBA”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具有招生资格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作为报考点。
7、报考省内“法律硕士”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只能选择具有招生资格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作为报考点,报考外省“法律硕士”的考生一律归口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
8、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的,必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报考点,其他报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考生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
9、武汉地区报考在汉军事院校的考生一律归口到海军工程大学报考点。
四、网上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份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所推荐的招生单位报名(即本科就读学校),但不得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