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招生名额:150
三、资格审查
1、报考者先登录安徽大学研究生部主页,下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版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法律硕士”。
3、报考者在到我校研究生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届时须出以下材料:
1)签有省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一份我校留存,一份用于现场报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5)外省考生也可用特快专递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第一步:网上报名:7月中、下旬登陆安徽省统考办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第二步:报考者我校研究生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第三步:现场报名:经我校研究生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考试费。
特别提示:
1、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或只进行现场报名而未进行网报者,此次报名无效。
2、未经我校研究生部资格审查直接前往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报名照相者,此次报名无效。
3、我校2008年考试成绩、复试名单等事宜均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我校不再邮寄纸本的考生成绩单和复试通知书。
五、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2门,均为全国联考。英语命题依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联考专业综合命题依据《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
六、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时间待联考后另行通知。届时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
七、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安徽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huazhong/ahdx/11362.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