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电子科技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6〗33号文件精神,我校2006年继续招收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 报名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3、工作业绩突出
4、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学生,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法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从7月中、下旬,四川省内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四川省学位办指定的网站(网站地址将于7月10日通过“学位中心”网站公布,请通过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查询)填写、提交考生报名信息。在网上填报过程中请务必注意:在备用信息栏1 中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课代码及其名称,格式如:101电路分析基础(专业基础课代码及名称见附件1),在备用信息栏2 中填写报考学院代码及名称,格式如:00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学院代码及名称见附件2),未按以上要求和格式填写的考生,考试科目及报考学院由我校安排。考生于7月28日至31日期间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交费(共计80元)和照相。证书原件审核在综合考试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外地考生可在当地省学位办指定的网站填写报名信息(网站地址将于7月10日通过“学位中心”网站公布,请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填写要求同上),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已填写好回邮地址的信封一个,于7月10日前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办审查。邮寄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4号,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刘洪宇收。邮政编码:610054。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证书原件审核在综合考试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参加2005年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的考生,所持GCT成绩总分达到190分,单科达到30分,已获得学士学位,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GCT考试。申请免试的考生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只需于2006年7月28日31日,持GCT考试的准考证号、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我校现场报名点登记报名,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考试。外地申请免试考生可将以上材料邮寄至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并在审查表空白处注明免试申请。
三、 考试方式
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由国家统一命题,统一阅卷。“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只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第二部分由我校自行命题,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专业基础知识部份的具体科目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领域确定(见附件1);专业综合能力主要以面试为主,由专家小组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工作业绩。
2、 考试时间
“GCT”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2日。
通过“GCT”考试的考生方可参加由我校命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并于考前交纳考试费用160元。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在报名后见《准考证》上的安排。
3、 考试地点
考生在当地参加“GCT”考试。专业基础考试和综合考试在我校进行,初步定于12月下旬,具体安排在我校公布联考基本分数线后另行通知。
四、招生情况
1、招生人数:自定。
2、招生类别: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主要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两种。
3、培养方式:学制3—5年。(1)全日制脱产学习;(2) 以“进校不离岗”的在职方式学习。
4、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5、收费标准:工程硕士各领域全过程培养费2.4万元,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全过程培养费3.2万元(校外教学基地视办学成本适当增加)。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huaxi/dzkjdx/11547.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