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1博士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三年 三、招生人数: 2011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46名(含委培生、自筹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各院系专业报名考试人数、考试成绩情况等做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必须具备医学背景(即曾获得医学学士或医学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我校具体的条件和业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条件及要求见后); 8、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0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我校利用四川省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址如下: 网上报名前请确认已仔细阅读《重庆医科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及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需上传电子相片,请各报名考生按网上报名要求提前准备好近期电子相片。 (电子相片制作要求:①标准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深色上衣,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②头像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至21像素,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③制作分辨率为195×283,文件大小不超过30K,宽度/高度比值为0.69的JPG格式照片,分辨率350dpi,24位真彩色。)。 2、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格,在规定的时间内(2010年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 将报名材料交、寄至研招办。 所有报名表格均从网上下载,请考生务必完整下载,完整的报名表格包含以下内容:报名登记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书、体检表。 报名表格提交:按下列顺序将报名材料排列成册提交: ①博士报名登记表,含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明(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及在学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研究生证明;硕博连读(提前考博)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③政审表 ④体检表 ⑤专家推荐书(二份)和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网站上打印) ⑥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我校毕业硕士生可不提供) 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中期筛选表或临床能力考核表(仅限硕博连读(提前考博)考生) ⑧其他材料(获奖证书、科研项目批文、发表文章等) ⑨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的其它材料:同等学力者不交②、⑥、⑦项材料,但需同时达到以下五项要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a、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批文复印件) b、已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提交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颁发的课程结业证书(复印件)及参加学习的硕士学位课程清单及成绩单(不少于六门) c、主持过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d、送交在SCI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1篇(刊物复印件) e、科研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三名,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只能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形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缴纳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一般考生17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320元/人。 报名费缴纳方式:直接到学校缴纳或通过邮局汇款缴纳(汇款单一定注明姓名、网报序号)。 完成上述流程1、2、3视为报名成功。 4、其它注意事项 ①报名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的单位报考意见栏,必须明确注明,并由培养单位盖章。 ②登记表中考生签名处必须由考生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空白或打印,否则报名表格不予收取。 ③考生下载各种表格后要求尽快填写,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于2010年12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或邮寄书面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材料。报名考试费需同时缴纳或邮寄。 ④所有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用其它型号纸张将不予接收。 ⑤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敬请原谅。 四、资格审查 对网上报名信息、纸质报名材料、报名费三项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条件者网上公布名单。不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 硕博连读(提前考博)考生资格在报名期间对其学历学位进行审核。 五、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网报数据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条件方予准考。 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内到我办领取,不单独邮寄。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需查验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查验硕士学生证原件。 六、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初试及复试均在重庆医科大学进行。 3、考试科目: ①政治理论课(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免试) ②英语 ③业务课两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笔试)两门有关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考试方法:初试采用笔试,复试采用笔试加口试相结合的方法,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还可以进行实验或临床实践等考核。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发现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 八、毕业生就业: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通过“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就业方式落实就业岗位(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博士生除外)。 九、其它: 1、有关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导师等信息,我办将在我校网站发布(网址: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代码后有“★”标记为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在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毕业授位将按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进行毕业和授位。 3、临床医学各专业中,科学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不同的专业代码进行招生,请报名时注意正确选取: 科学学位(学术型) 专业学位(临床型) 100201内科学 108101内科学 100202儿科学 108102儿科学 100203老年医学 108103老年医学 100204神经病学 108104神经病学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8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10外科学 108109外科学 100211妇产科学 108110妇产科学 100212眼科学 108111眼科学 100213耳鼻咽喉科学 108112耳鼻咽喉科学 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8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7麻醉学 108116麻醉学 学术学位型研究生侧重于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侧重于临床技能的训练。 4、若目录中考试科目有4门以上者,请正确填写选考科目及代码,否则由我办指定应试科目。 5.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6、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①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生可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②委托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③自筹经费研究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学生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合同中没有规定就业去向的,通过“双向选择”办法就业。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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