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江西理工大学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理工大学2007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规模自定,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学校分两阶段组织考试,学校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专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工程硕士研究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按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面向企业工程实际中结合工作及企业技改、国家项目的技术问题。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录取比例按招生人数的10%限制)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30100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或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试。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具体网址、网上报名时间于7月1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公布。相关确切信息待上级部门明确后,我校研究生处网页(yjs.jxust.cn)将同步公布,以便报考者了解和查询。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7年7月27日至31日,具体由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五、考试科目、考试方式与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
(1)GCT,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GCT” 命题依据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两年。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包括专业基础(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基础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试成绩采用与笔试科目相同的计分制计分。各工程领域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见各工程领域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 “GCT”考试。
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我校仅限选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部分45分钟。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为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达到我校划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3、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7、28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第二阶段为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试时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江西理工大学。
4、持有2006年报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申请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持2006年成绩的考生必须于2007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期间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个人申请,登记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和要求、考试时间、录取分数线等与2007年报考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同。
六、资格审查
1、“GCT”成绩满足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在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前,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查验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学士学位者需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
七、招生人数
2007年我校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冶金工程、控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矿业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项目管理、物流管理等十二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由我校自定。届时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工程领域情况,择优录取。
八、考前辅导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被推荐的考生到校进行复习(若人员集中,也可派教师去考生单位集中授课),考生也可购买网络辅导教程自主复习,以确保入学质量。我处推荐的网络辅导课程的所有教师均为清华版“GCT”指定辅导教材的主编,网络辅导课程采用购买储值卡进行账户充值(即购买课程)的方式进行,需要购买网络辅导课程的考生,可与我处联系。
我处为考生备有少量“GCT”辅导教程,需要者请尽快与我处联系,售完即止。
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定向培养。录取后签定培养协议,实行学校与工矿企业合作培养,学习课程按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单位的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我校工程硕士为非脱产学习。授课方式有两种,学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自愿选择:1、利用双休日上课;2、每年寒、暑假到校本部集中学习各一次,每次一个月;3、在学员相对集中且达一定数量的外地,可开设授课点,我校定期派老师进行授课。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时间至少3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工程硕士生的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修改和答辩等环节必须进校完成。
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学校教师与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共同负责论文指导和管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由我校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培养费用
培养费用为8000元/年(与我校有合作协议的单位,按协议规定执行)。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所在单位负责。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huanan/jxlgdx/11515.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