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广州大学今年面向全国招收第五届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专业(方向)、考试科目 ⒈ 招生专业(方向):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生物、地理、美术、体育)等九个专业(方向),拟招收150人。 ⒉ 考试科目:全国联考科目3门,即教育学、心理学、英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的考生考英语二);专业课1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参见附表),考试同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三、学制、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⒈ 学制:3年。我校学制一般为3年,对于个别学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完全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学习,可适当延长学制,最长不超过5年。 ⒉ 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根据在职人员工作特点,课程学习集中在节假日及寒暑假进行,课程学习完成后边工作边做学位论文。 ⒊ 学位授予:凡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报名手续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⒈ 网上报名:2009年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15日,报考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各地报名者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查阅各地网上报名的网址。 2.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广东省现场报名点地址是:①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南区综合楼二楼大厅、 ②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日至21日,考生本人要带有效身份证、网报编号到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和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各地现场报名地点见省级主管部门网站上的通知。(现场报名和考试为同一区域,请考生于考试前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考费用:教育硕士考试费320元,其中30元(专业课考试命题、制卷、阅卷费)交我校研究生处,290元现场报名时交摄像点。凡在桂花岗校区网报的考生可直接在网报现场交纳专业课考试费,在异地网报的考生,请在2009年9月1日前通过邮局将30元考试费寄广州市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处陈琴老师收,邮编510006。逾期未交者,将无资格参加专业课考试。 六、考试 考试日期: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二天。 考试具体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考试成绩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12月底公布,考生届时可到报名网站中查询或拨打声讯电话16881030查询。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由我校择优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于2009年元月到广州大学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1. 政治理论知识笔试; 2. 综合知识面试; 3.审查报考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将网报时系统自动生成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后交所报考的学院,届时还要带上学位证、学历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由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复印件留下备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被我校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将于2010年暑假入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教育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5.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也可自行联系省内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特别说明,教育硕士不能跨报考单位所在的省份调剂) 八、学费 全部学费为18000元(不包括书费、资料费及住宿费等)。分三年交款,每年6000元。在广东省50个山区县的专任教师(不含管理人员、教研员和干部)报考广州大学教育硕士并被录取的可向省教育厅申请补助学费,每人每年3000元(粤教人[2005]69号文),具体申请事宜请与当地市教育局联系。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教职工报读广州大学,学费报销按穗教组人[2006]23号文的规定办理,即学费30%由本人负责、40%由任职单位负责,30%由市教育局负责。 九、其它 ⒈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 教育学、心理学: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⒉英语:使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⒊学科教学?英语专业: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⒋为了方便考生,我校订购了部分英语考纲和全国教育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南,考生可在来我校资格审查时购买,卖完为止(不办理邮购)。另:我校为报考我校的考生且在我校现场确认的提供去年的考试试题。广州大学2009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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