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年,我校共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600名(含公开招考、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
一、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
2.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凡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3.应届硕士毕业生(指毕业后可以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双证者)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学位;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所报考的学科或导师同意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2010博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②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③在所报考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④获得部、省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在前两名);或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内容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二篇以上(文科专业四篇)且为第一作者。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与其它报考材料一起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8.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9.东南大学在职人员报考,须按校人字[2008]23号文件“关于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
二、报名
1.网报时间
2009年9月15日-2009年10月15日
2.报名手续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10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须知”。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
4.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① 委培——在学期间人事关系不离开原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的在职人员(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参加学校培养基金评定;按要求交纳培养费12000元/年;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委培单位签订在职博士生三方培养协议。)
② 普通——除委培以外的其他人员(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参加学校培养基金评定。)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须经报考导师审查并签署意见,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上网报名。具体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10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须知”。
6.资格审查在初试前(2009年11月18—20日)进行,具体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10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须知”。
三、考试
1.初试安排
①时间:2009年11月21日—22日
②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考场安排于考前三天在资格审查现场公布)。
③科目:外国语(题型包括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听力和口语安排在复试阶段测试)和两门业务课 (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科目代码和名称以网报信息为准,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初试成绩将于12月上旬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中公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2.复试安排
①经管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和法学院将在初试成绩公布以后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工作,大约在12月中旬进行,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可于12月上旬上网查询;
其他学院在初试结束后即安排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在初试时公布;
②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与口语、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具体形式由报考院(系、所)决定。
考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关材料:专家推荐书两份、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及其它获奖证明、外语水平证明、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提供有关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进展报告)、自我评价以及考生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这些材料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③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和一门政治理论课程;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科目及加试具体安排请咨询报考院系。
3.考试(初试和复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带学士学位证书)“三证”原件,以便核查。
4.体检统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同时评定出拟录取考生的奖助研金等级。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在职博士生在录取前将由学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所有拟录取博士生须在政审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入学时间: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入学时间为2010年春季或秋季,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注册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五、其他说明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普通类别博士研究生奖助研金(含全额学费和助研津贴)分为A等(24000元/年)和B等(22000元/年),覆盖面为100%(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委托培养博士生的培养费为12000元/年。
2.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4.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5.招生目录中专业代码的后2位为‘20’或以上的专业为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6.我校部分专业在两个以上院(系、所)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学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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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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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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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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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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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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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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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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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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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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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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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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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历史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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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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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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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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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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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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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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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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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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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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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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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huadong/dndx/11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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