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山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是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新世纪,山东师范大学确立了建设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山东师范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名师名家荟萃、研究实力雄厚、对外交流广泛、教学质量领先,是国家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术研究重镇、文化交流窗口和新知识、新思想、新理论的摇篮。山东师范大学以辈出的人才和雄厚的实力,稳居全国高校前列。学校现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1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008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80名,热情欢迎全国各地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一、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届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在我校进修过5门以上所报考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报考专业硕士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办法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阶段,时间为2005年12月1日-2006年3月1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主页,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于3月15日前将200元报名费寄到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第二阶段为现场采集图像阶段,时间为2006年4月7日、8日。图像采集完成后当即发放准考证,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原件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进修过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和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三、考试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段,时间安排在2006年4月9日-13日。
硕士学位获得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初试科目为三门,同等学力考生除此以外还必须参加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并加试2门硕士生专业基础课。政治理论考试和加试时间与入学考试同时进行。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规定地点参加初试。初试完后,考生可根据初试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复试,凡愿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试手续,参加专业复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录取
录取基本要求由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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