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科技大学简介
河南科技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河南省内最早创建的工科院校之一,先后隶属于国家农业机械部、国家机械工业部和河南省。经过57年的发展,学校汇聚了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积累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在全国享有良好声誉,在中原地区具有重要影响,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三所综合性大学之一。学校位于我国著名的“千年帝都,牡丹花城”洛阳市。
学校现设23个学院,有72个本科专业,6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具有MBA、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兽医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等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授权的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单位。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3万余人。建校57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4万名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17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79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83人、硕士学位的教师897人。学校有共享院士7人,中原学者1人,省级特聘教授7人,博士生导师49人;拥有"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教学名师等高级人才205人;有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6个。
学校有45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特聘教授设岗学科;有教育部摩擦学与材料防护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机械设计及传动系统重点实验室、河南省有色金属材料科学与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耐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河南省高校轴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显微外科研究所等省级研究基地;有中国齿轮教育培训中心、中国轴承陈列馆、河南省机械工业CAD培训中心、河南省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等国家及省级教学培训基地;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10个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和5个洛阳市工程技术中心。《河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医学三种版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自然科学版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获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社科版是河南省一级期刊,被中国人文社科学报研究会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学校占地4600余亩,现有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35万册,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学校信息化建设荣膺“中国教育信息化建设优秀奖”。学校有三所附属医院,其中第一附属医院是省级综合性教学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
学校在长期自强不息的奋斗历程中,践行“明德博学,日新笃行”的校训,形成了“敬业奉献,精益求精”的教风、“勤学慎思,尊师诚信”的学风和“和谐自强,严谨求实”的校风,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
热忱欢迎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样,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与普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样,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一栏的数字为参考数字,实际录取人数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人数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10年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报考我校MBA的考生应选择“河南科技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为4103)。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09年10月中旬。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或委培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
八、学习年限
学术型脱产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至3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九、收费及待遇
我校2010年招收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MBA以及定向委托培养者除外),且在学期间享受每月不低于200元的生活补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河南科技大学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招生院(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huabei/hnkjdx/11282.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