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9GCT(在职读硕)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关于做好二OO九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学位中心[2009]43号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精神,就做好2009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2009年全国联考于10月31日、11月1日进行。各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表中所有科目的考试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各相关单位通过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上传、下载相关电子文件和数据库,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ZZLKZS,初始用户名、密码由学位中心考生处提供,各单位应专人专管相关工作。
二、报名及汇总
(一)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所有报考者须在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考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二)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所辖考区的报名工作。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2。
(三)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20日前。网报安排在现场确认开始之前进行,具体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自定。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报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签字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考无效。
(四)报名工作结束后,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使用学位中心提供的“准考证编制系统”进行汇总并随机编排考场、考号,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见附件3)。
(五)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应在7月22日前将本地区所有考生情况及考试所需试卷等下述材料送交学位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文件打包,登录考试管理系统提交。
1。本地区各现场确认点汇总数据库,由现场确认系统软件生成,文件名如:bm091101.dbf或bm091102.dbf;
2。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和图像信息数据光盘一式两份,由准考证编制系统软件生成,文件名如:sbp2009111.zip或sbp2009112.zip;
3。全国联考试卷申请单(附件4);
4。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试卷接收人简况表(附件5)。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提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所有文字材料必须加盖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