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沈阳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10年,学校为了进一步实现教育学科优质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构建合理有效的教师教育培养培训一体化运行机制,实现教师教育独具特色的战略目标,正式组建沈阳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组建了教育硕士研究生院,统筹全校的教育硕士培养工作。
我校于1999年开始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10年我校继续在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和学科教学(英语)等16个专业方向上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县(区)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思政、语文、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和学前教育等16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三、报考办法及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报考者于7月1日9:00时至8日16:00时(计8天)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要求及程序: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教育硕士报考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教育硕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网报结束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二)现场报名:报考者于7月11—14日持《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一般应具有)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到我校机关楼203室现场照相并缴纳报名考试费计320元。(确认现场代售考试参考教材)
现场报名程序:
(1)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合格者缴纳报名费并进行现场照相,现场生成“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生成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并提交“报名登记表”。
(4)报考者持现场生成有电子照片的 “资格审查表”,到报考者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及签字(考生工作单位审核意见及照片处)。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应在领取考试准考证时提交,不能按时提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教育学、心理学为全国联考科目。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与全国联考科目同场测试。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复试阶段。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10月31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学制及学位授予:
1、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学习形式为寒暑假集中面授、其它时间在职兼读,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
2、课程考试合格,修满学分并通过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录取及学费标准
我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学费共计15000元。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dongbei/sysfdx/11319.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