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MPA在职研究生复试标准
复试标准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根据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生具体情况,以考生初试成绩为标准,自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考生。
复试办法
1、参加复试的考生1月8日上午8点前携带个人准考证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郑州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报到。
2、复试只进行面试。
3、复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不合格者将不具有录取资格。
4、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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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chuen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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