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位于风景秀丽的武汉市东湖之滨、珞珈山麓,以其历史悠久、人才荟萃、风景如画闻名于世,法学院是其下属的一个学院。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与变化,法学院已具规模,成为拥有博士后流动站、七个博士点、二十个硕士点、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的重要法学教育基地。
【招生对象】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
【报名条件】
1、大专学历:单纯参加本课程学习,旨在提高个人专业知识。
2、本科学历:本科毕业3年或以上(2008年7月31日前毕业),原所学专业不限、原学位不限(可招收本科无学位考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统一硕士学位证书。
【报名方法】
(一)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
提交以下材料到河南教学站进行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
1、报名费200元;
2、报名登记表一份,可登录河南教学站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教学站填写;
3、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4、1寸蓝底彩照6张。
(二)报考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网上报名:2011年7月上旬,登录河南省指定报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的录入提交并牢记网报编号,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确认:2011年7月中旬,考生本人持网报成功后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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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zsyx/shuangzheng/29171.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