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考生可按报考要求和报考点承担任务范围就近选择报考点并参加入学考试。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地的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以及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设立的报考点确认;艺术类考生必须在报考单位指定报考点确认;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合肥、芜湖、蚌埠、安庆和阜阳五市的高校招生办公室的报考点确认;参加我省各
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直接到合肥工业大学报考点确认;参加中国科技大学“MBA联考”和强军计划的考生应在中国科技大学报考点确认,报考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MBA联考”的考生应在合肥工业大学报考点确认;报考外省各招生单位单独考试和“MBA联考”的考生在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考生确认地点是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统考、联考、单考、推荐免试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并打印考生确认信息表;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签字;
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像信息。
4。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