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日前已经启动,从2005年起将每年从应届毕业生中招募约500名志愿者。昨日从团省委了解到,参加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和全国支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相关政策外,还享受其他几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大学生服务苏北期间将享受的优惠有: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高校,免收服务费。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服务期间可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青年中心主任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等职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计算连续工龄。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如果报究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国家公务员;从2007年起,每年在苏北地区划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指标,面向志愿者单独招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