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规范复试过程与方式,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合法、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原则。
三、复试领导小组
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
四、复试小组组成
复试工作由全院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以及相关的服务人员组成。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
五、复试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本院相关专业的考生中,初试笔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者。
差额复试比例为1:1。3。考生报到时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携带所需材料报到时通知具体的复试安排。
六、复试科目:专业综合课笔试、专业课口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
口试水平测试四项。
七、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11个专业均采取闭卷考试,集体评阅。
2、专业课口试:满分100分命制若干个试题,采取由考生抽签的方式确定个人的口试题目,每名考生时间约30分钟,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外语口试测试考生基本的听说能力,重点检测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每名考生时间约15分钟,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4、综合素质面试:满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口试同时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科研能力,发表论文、兴趣爱好,特长等方面进行了解。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5、复试成绩计算
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专业课口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30分以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八、复试权重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出总成绩。
九、复试时间安排
2008年3月28日上午8:30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楼主楼615房间报
道,报道时通知复试各科目的具体时间地点的按排。
十、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成绩请于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不录取通知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左右电话通知考生。
十一、体检
请考试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的网站下载装订好后,填好体检表上相关个人信息。于2008年3月31日早8:00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大厅交体检费50元,领化验单,空腹化验肝功,然后再检查其他项目。体检当日11:00以后不再接待体检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