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硕士点的定期评估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就现有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情况和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一次认真地再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大学位点学科或方向的调整力度,增强学位工作和研究生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着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安徽省教育厅强调有关单位对于评估结果为“存在一定问题须经整改才能合格”的硕士点,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分步实施计划,于本学期结束前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尤其是出现同一个硕士点不止一次受到整改处理的单位,更要深刻反思,剖析原因;两年后,要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重新评估的申请,逾期未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授权。硕士点在整改期间,可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予权,但必须严格控制招生人数,且要与年度整改效果挂钩;其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列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年度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对象。
有关单位被评为“不合格”的硕士点,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之日起已撤销硕士学位授予权;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安排该学科在校学生完成学业,现在学及2007年招收的研究生可继续在本学科学习,但应到其他该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申请硕士学位,并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