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培训首选门户 【报名电话:010-51290949】

中华硕博网

您现在的位置:硕博网首页 > 在职硕士 > 硕士资讯
中华硕博网 WWW.CHINA-B.C0M   2009年02月13日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中华硕博网核心提示: 硕士研究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复试是考生在通过初试的基础上,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有关复试资格的确定及有关的具体规定如
硕士研究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复试是考生在通过初试的基础上,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有关复试资格的确定及有关的具体规定如下:招生单位对考生初试成绩进行登记、统计和测算分析后,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本校情况拟定复试标准。复试标准须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组织有关人员审定,并报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和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单位根据拟定的复试标准,将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的有关情况,以及接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考生的情况,提供给系,由系在征求有关指导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后,提出复试名单。最后由校长召开有关会议审批确定复试名单。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委复试基本要求,招生单位拟不复试录取的考生,应及时将其全部材料转寄第二志愿单位。对于不符合国家教委复试要求的考生材料不得转寄其他招生单位。对于个别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教委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招生单位拟对其进行复试的,需上报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审批。少数招生单位经国家教委批准,可自行审批。个别考生,初试成绩突出,同时招生单位对其课程学习、实验技能和科研能力等情况比较了解,认为确有培养前途的,经指导教师提出,系、校批准,可以不复试。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全面、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复试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根据复试名单通知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前由招生单位组织有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复试试题和复试形式。
(编辑: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