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课程(不低于16学分)
专业课程即核心课程,应体现专业特点,体现各专业方向对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业务能力的要求。
专业课程(含专业主科)设置不少于4门。
选修课程(不低于8学分)
修课程应以适应学生在某方面的兴趣爱好,发挥特长,扩大学生知识面为目的,介绍艺术创作成功经验和最新的艺术成果。
各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不少于4门。每门课程2学分。
12 MFA课程考试要求
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实践环节,均需按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
必修课程的考核一律采取考试方式。选修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方式由各试点单位在实施细则中确定。
艺术实践、专题讨论、文献阅读、选题报告、学术活动等培养环节的考核,采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主要根据平时完成作业(包括读书报告、专题讨论、文献阅读、艺术实践的数量与质量)的情况进行,并由指导教师或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记入学习档案。
考核(考试或考查)及格与不及格,以百分制记分。考核不及格应当由本人写出补考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允许补考一次。整个学习期间,补考不及格超过一门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取消申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资格。
13 毕业作品与学位论
艺术硕士研究生的毕业作品为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是艺术硕士的重要特点,各学科应有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各试点单位的实施细则中,须对每个专业方向有明确规定。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学位论文可以是对毕业作品创作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的全面阐释。字数要求不低于5000字
14 学位授予
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32学分;达到毕业创作规定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