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
1、根据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结合学科特点,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择优录取。政治理论考试及复试成绩合格才能录取。
2、录取限额:
(1)J.M、MBA、MPAcc、MPA、MTCSOL录取限额分别为:130、100、80、120、
50。各专业学位在录取限额内可根据拟录取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平均分在全国的排名情况决定实际录取人数。另J.M录取非政法系统考生比例、MPA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录取限额的20%;MTCSOL录取学习语种等计划待国家汉办下达计划后执行。
(2)高校教师:除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课程与教学论各录取20人、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录取15人、内科学录取10人外,其它每个专业录取人数均为5人。
3、调剂录取:
(1)J.M、MBA、MPAcc、MPA、MTCSOL等五类专业学位的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接收调剂考生的成绩必须高于我校考生的复试分数并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网址:http://www.zzss.org)。我校各专业学位是否接收调剂录取生源由相关院系根据本校生源人数、考试分数等情况决定。
外校调剂考生必须承诺成绩和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如网报信息与提供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2)高校教师如合格生源超过录取限额,在考生自愿前提下,可在校内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间直接调剂录取,院系审定;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受调剂生源;“高校教师”不能进行跨校调剂录取。
四、其它事项
1、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招生院系将上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2、参加复试后未录取考生做好调剂录取的准备。
特此通告
1、各专业学位院系联系方式
2、“高校教师”院系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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