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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硕博网 WWW.CHINA-B.C0M   2009年02月13日    来源:考试资源
中华硕博网核心提示: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

1.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图像信息数据光盘一式两份;

2.全国联考报考情况统计表(由准考证编制系统软件完成);

3.全国联考试卷申请单;

4.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试卷接收人简况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提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所有送交的文字材料必须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三、其他事宜

按照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报考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报考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招生单位须在考试前尽早通知考生应试专业课名称及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的收取方式等。对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招生单位还须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和(或)相关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考试资源)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