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市举办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的需求。
优 势:
品牌优势:中国人民大学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优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誉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
权威师资: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
教学服务:具备完善的学校教学管理体系和教育管理经验
特色服务:可旁听不同年级的进修班课程;使用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共享人大法学院丰富的学术信息
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法学方法论、民商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民法总论、qq行为法、商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与继承法、专业外语
进修时间:2008年9月—2010年6月,课程教学一年半,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双休日授课,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颁发证书:
完成课程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
符合申硕条件者,通过课程考核、全国水平考试及论文答辩后,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
2、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免试入学。
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8月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手续:(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带1张1寸照片)
(2)本人最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A4纸)各一份。
(3)缴纳报名费100元,教材费600元(学业结束多退少补)。
3、资格审核: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录取通知书。
注 册:
2008年8月23日(周六)集中办理注册手续:
1、学员须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中国人民大学主管单位复审验证;
2、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由本人亲笔填写,单位领导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科研成果承诺书》;
3、交纳学费20000元(可刷卡);
4、领取课表及相关材料;
5、同底1寸照片4张;现场拍照电子照片;
6、逾期不交进修费视为放弃报名,不退报名费。正式开课后,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rwfx/zaizhiyan_739032.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