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法学应用已经成为成功人士的必修课。为迎接加入WTO后中国经济面临的全球化机遇和挑战,为加快培养高层次政法专业人才,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法学专门人才的成长,提高在职人员依靠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中法律问题的自觉性和能力,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批准,特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面向全国招生,旨在培养一流的中国法学人才。
◆ 独特的视角:以当代经典法学案例为依托,系统介绍法学理念及其应用;
◆ 全新的平台:高层次的互动与交流,终身的学员俱乐部成员;
开设专业:
1、 民商法学专业(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法学方法论、民商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民法总论、qq行为法、商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与继承法、专业外语)
2、 经济法学专业(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民法、法学方法论、法学各专业研究方法、经济法总论、企业公司法、金融法、财税法、竞争法、房地产法、企业并购法、涉外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专业外语、中国法制史)
教学计划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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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学习费用 |
面授学习时间 |
全国班 (远程教育+面授) |
两年 |
18000元 |
“五一”“十一”假期间上课 |
注: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受教育背景,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
(2)大学专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在工作中有显著业绩者,可放宽);
开课日期
(1)春季班:2009年4月18日(北京)
(2)秋季班:2009年9月14日(异地开班)
录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发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师资、教学方式
1、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做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方式;
2、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与远程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4、全国班每年集中授课二次(利用五一、十一假期);其余时间以远程教育自学为主。
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费用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规定收取)。
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100元;可以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后台报名。
2、查验学历证书原件,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二寸同底照片4张;
3、经中国人民大学资格审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按录取通知书日期统一交纳学费及办理相关入学注册手续。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rwfx/zaizhiyan_1350120.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