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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辽宁大学MPA依托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并有经济、社会、管理学科作为支撑。具有强大的资源优势、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多维的办学视角。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现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辽宁大学MPA教育以专门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遵循严格管理的原则,配合弹性化的教学方式进行。在强化教学质量和MPA研究生管理的同时,借鉴国内知名院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办学模式和经验,在培养方向、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创办具有综合性大学特色的MPA培养模式。2009年辽宁大学在职攻读MPA硕士研究生继续招生。
 

【报名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课程介绍】

由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构成。(总学分总共不少于42学分)
 

【学位与证书】

基本学制为学分制,修业年限2—4年,在职兼读一般为2年半。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撰写学位论文。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政策评估等为主要形式。通过学位论文答辨者,授予毕业证书及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学费、学制】

1、学  制:2年半;半脱产学习(一般周六、周日授课) 2、学  费:3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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