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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湖南师范大学经济学在职研究生考试

在职研究生网    zzy.china-b.com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2日    来源:

2011湖南师范大学经济学在职研究生考试

2011湖南师范大学经济学在职研究生考试事项具体如下:
1、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范围以当年国家文件的规定为准。
4、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5月考试。具体考试规定与报名办法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请考生及时在我校网站查询有关信息,本处不再另行通知。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发布者:suendong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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