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组建于2001年6月,目前下设行政管理学系、土地管理系、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卫生政策与管理系(筹)、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所、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学院。现任院长为杨开峰教授。
学院现有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城乡发展与规划、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7个博士学位点;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城乡发展与规划、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劳动经济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9个学术型硕士学位点,1个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包括全日制MPA和在职MPA);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3个本科专业。同时,学院设有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中,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名列全国高校好。在学院现有二级学科中,行政管理为国家重点学科,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一、学院专业优势及简介
★在教育部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名列全国高校好。
★本学科专业与国内外高校和公共政策研究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承担着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多个研究项目。
为培养掌握系统的劳动经济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人力资源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劳动经济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或者独立担负劳动经济领域专门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同时为公共组织及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决定面向社会举办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在职研究生课程研修班。
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研究领域与课程设置
根据我院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开设全部课程,包括:
三、主要师资简介
四、教学办法
教学方法:学习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面授时间为隔周周末,每门课程讲授约24个学时。
五、培养方式
1.学制:在职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制两年,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国家统考每年一次,学校题库考试每年两次,学院非题库考试随堂考。
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七、报名须知
1.携带本人较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两寸彩色照片2张。
2.到报名地点注册,填写在职人员在职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八、收费标准
研修班学费38000元(两年)。学员因故不能坚持研修学习,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研修费用。
九、证书
1.学员完成课程设置中所规定的课程并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获加盖学校钢印和红章的《中国人民大学研修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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