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财政金融学院的前身——财政信用借贷系,始建于1950年,是中国人民大学较早设立的八大院系之一,也是新中国好个培养财政金融领域高级人才的基地,为新中国财政金融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开拓性贡献。1997年,财政金融系与投资系合并,组建成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现任院长为庄毓敏教授,党委书记为孙华玲副教授。
早在20世纪50年代,财政金融学院教师编写了新中国好部金融学教材《货币信用学》和好部财政学教材《财政学讲义》,以及好部系统介绍西方货币银行体系的教材《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流通与信用》,好部系统介绍西方财政的参考书《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论文选集》,奠定了新中国财政金融高等教育的基础。改革开放以后活跃在中国财政金融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多是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这一时期的毕业生。
一、进修专业及方向
金融学——投资方向
严格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二、研究生课程研修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同等学力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人员。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报名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进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参加申请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报名办法
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报名手续:
⑴填写同等学力人员金融学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⑵本人较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在报到时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上级单位复审。
六、进修时间
夏季班每年6月;第三年6月,冬季班每年12月,第三年12月(教学两年)
七、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面授主要安排在每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每门课程结束后组织课程考试。
八、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专业课程进修证书。
九、收费标
教学两年)学费每人:金融学及金融学相关方向学费 42000元。外地办班学费见当地招生简单。学费一次交清。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一律不转专业、不退学费。
免费电话:400-80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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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手机:18017921033 微信:jiangyue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