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 生 简 章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市举办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的需求。
二、优 势
品牌优势:中国人民大学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优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誉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
权威师资: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
教学服务:具备完善的学校教学管理体系和教育管理经验
特色服务:可旁听不同年级的进修班课程;使用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共享人大法学院丰富的学术信息
三、颁发证书
完成课程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
符合申硕条件者,通过课程考核、全国水平考试及论文答辩后,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3、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进修班的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民法总论、qq行为法、商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与继承法、专业外语
六、教学安排
进修时间:,课程教学一年半,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双休日授课,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七、收费标准和缴纳:
1、进修费20000元,一次交清。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教材费由本人自理。
2、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费200元、课程考试每门费用为250元(15门课程),此部分费用在第二学年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时一次性缴纳。
3、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6500元,此部分费用在论文答辩之前缴纳。
参加进修班学习但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同学只缴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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