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430人,培养单位为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拥有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电子与通信工程4个领域的工程硕士点。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从建院起,就以“创建世界一流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为己任。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包”的精神,坚持北大“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坚持改革开放、面向需求、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以培养多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与微电子人才为目标;按照企业和领域需求确定培养方向,按照产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方向,形成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按照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人文科学与前沿技术教育贯穿始终,全面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借鉴国际人才培养经验,努力实现教学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内容创新,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创新。
2006年6月,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验收评估,综合排名第一。2007年1月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评估,综合排名第一。“北京大学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于2004年获得北京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于2005年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为了培养高层次、实用型人才,贴近产业,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经教育部批准,选择技术、微电子产业高度发达的长三角地区——无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
学院在北京校区和无锡基地设有:现代服务工程研究中心、金融化研究中心、集成微纳系统工程研究中心、数字艺术与设计研究中心、创新研究中心和嵌入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
一、免试生
北京大学2009年软件工程专业设有“推荐免试生专项奖学金”,将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为180人。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关于申请攻读北京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申请攻读我校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08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
二、应试生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08年9月下旬见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复试
本专业将采取面试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如获得复试资格,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
1.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30%。
2.外地生源如提出申请,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学费由本人或由工作单位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三、培养
1.北京大学对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学习年限为2-4年。
2.采用学分制,16)金融服务、17)IT项目管理、18)IT市场营销、19)创新与创业投资管理、20)计算机动画创作、21)交互媒体艺术方向的学分为60学分,其他方向的学分为40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四、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4万元,考生可以一次性交纳学费,也可以分两年交纳学费:第一年交纳25000元,第二年交纳15000元。
学费6万元,考生可以一次性交纳学费,也可以分两年交纳学费。第一年交纳40000元,第二年交纳20000元。
学院设有普通奖学金和多项专项奖学金,同时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享有实习津贴。学院还设有近200个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学生勤工助学、科研实习的机会,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上课地点及食宿
2009级工程硕士研究生,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协助解决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联系办法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62767180,62767181,62767168
地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N房间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zhaosheng@ss.pku.edu.cn
主页地址:www.ss.pku.edu.cn
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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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w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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