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GCT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
一、 准考证样本
报名编号和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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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准 考 证
(学位类别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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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号
姓名
身份证件号
报考学校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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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电子照片
(加盖省级考试
主管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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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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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时间 |
8:30-11:30 |
8:30-11:30 |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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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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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时间 |
14:30-17:00 |
14:00-17:00 | |||||
考试科目 |
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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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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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考场: 座位号: | ||||||||
考生须知
1.准考证经省级考试主管部门盖章后方为有效。
2.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3.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可提前半小时入场,考试正式开始前十五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4.考生须携带蓝、黑色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尺、圆规、普通计算器。除此以外,其它物品(纸张、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翻译工具、涂改液等)带入考场都按考试违规处理。
5.交卷时,考生须配合监考员验收,请监考员在准考证上相关考试科目下签字(作为交卷的凭据),并妥善保存,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试成绩约在12月陆续通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及招生单位下达。查询网址:http://www.cdgd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