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硕士学位时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包括必修课、学位课和部分选修课,所考课程总学分至少在29学分(包括29学分)以上。
除了上述学校组织的学位课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两个水平考试,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发布者:ws2012
来源:在职研究生网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bkzn/20100525/32485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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