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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首都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投入建设,进入“211工程”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2003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建校55年来,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近10万名,是为北京市基础教育输送合格师资和培养其他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占地约1900亩,建筑总面积约78万平方米。下设17个院系以及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大学英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各类在校注册生总数27,940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0,915人,博士研究生362人,硕士研究生4,752人,成人教育学生10,648人,外国留学生1,263人,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在报到之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06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 非学历教育(有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11年12月31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课程介绍】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31日。

    2.交费采取网上交费方式,标准200元/人。报名费一旦收取,则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具体事宜后期通知。

入学考试

    1.初试科目:外语及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时间:2012年3月24-25日。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

    (1)考生报考材料综合评定;(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4)面试;
    (5)部分院系(所)加试笔试;(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综合科目。

    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

资格审查   

    复试前统一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且初试成绩无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时出示以下证件: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③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注意: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凡所持身份证件在考试前到期者,请及时更换,以免影响资格审查。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提交材料报考材料在复试前送至或寄至报考院系,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③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④两份专家推荐书(网上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⑤硕士课程成绩单(由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2)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③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④两份专家推荐书(网上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⑤硕士(博士)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如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③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④两份专家推荐书(网上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⑤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由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⑥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招生名额   

    我校2012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30余名(招生人数中包含硕博连读生,研招办将在后期公布硕博连读生接收情况)。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招生名额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在录取时进行适当调整。由于招生名额有限,可能出现个别研究方向或导师没有招生名额的情况。

【学位与证书】

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四类:非定向、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自筹经费。录取时,参照考生本人选择报考类别和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类别。

    (1)非定向: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拨款。录取前考生档案调入我校,京外考生户口临时调入北京。

    (2)定向培养: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拨款。录取前考生所在单位、首都师范大学、考生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我校不招收外单位定向生。

    (3)委托培养:国家计划外招生,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录取前考生单位、首都师范大学、考生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
    (4)自筹经费:国家计划外招生。录取前首都师范大学与考生签署自筹经费培养协议。录取前考生档案调入我校,京外考生户口临时调入北京。

    注:(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责任自负。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自负。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博士生不得调剂录取。

毕业生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2.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学费、学制】

学费标准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需交纳学费,2012年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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