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中师大或华师)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始于1903年成立的文华大学,是百年历史的老校,位于中国湖北省武汉市。学校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风景优美的桂子山上,占地133.34公顷,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报名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参见前面第一页相关内容。
【课程介绍】
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办学特点与优势:
就近学习不脱产,兼顾工作学习两不误;组织考前辅导课,获得硕士学位比率高;可以先通过入学考试,再参加课程学习;也可以边参加课程学习,边参加入学考试(学分有效期5年)招生人数为40人,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自主划线,自主录取)。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为复试科目;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
2008年计划招生40人,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五、学费标准及联系方式
学费总计 30000元,教材费用2000元 考前辅导6000元。 附:A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生院系 及联系方式 考 试 科 目 专 业 课 考 试 科 目 参 考 书
教育管理
420101 教育学院 (67868269) ①英语②教育学③心理学④教育管理学
《学校管理学参考资料》余白编 学科教学(思政)
420102 政法学院
(67868143) ①英语②教育学③心理学④思想政治课教学法
《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新论》刘强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课教学论》胡田庚、邝丽湛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B、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教育硕士(Ed.M)500名、法律硕士(J.M)、80名)。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上述各类别的详细招生简章附后。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分别见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2009年7月上、中旬,湖北省内报考者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北省考试院网址 http:/zzlk.hbee.edu.cn(具体以6月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的为准,以下同),按系统提示完成本人报考信息的录入提交工作并牢记网上报名号。外省报考者可先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然后按其提示进入所在省网上报名的网站,再按系统提示完成本人报考信息的录入提交工作并牢记网上报名号。
现场确认:
或所在省学位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外省报考者)缴纳报名考试费(国家统一规定标准),进行现场照相确认。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费:教育硕士:320元;法律硕士:160元;
专业课命题阅卷费3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两步:
1、考生本人资格自审。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时,将自动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并将现场报名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学校集中资格审查。2009年资格审查全部在复试时进行(报名时暂不审查),具体安排请于2009年12月10日左右登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gs.ccnu.edu.cn)查看。考生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交华中师范大学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
华中师范大学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华中师范大学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工作
(一)全国联考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09年10月24日、25日。考试地点由有关省(市、区)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二)复试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我华中师范大学组织的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请于2009年12月10日左右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gs.ccnu.edu.cn查看。
【学位与证书】
采取半脱产方式培养,学习年限为2-4年,每年安排若干次集中授课。学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学费、学制】
学费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