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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北京市教委学位主管部门备案  大专及以上学历免试入学  课程修满后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钢印、红印) 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99年11月。2001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组建公共管理学院时并入公共管理学院。现任所长为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咨询专家秦惠民教授。 
我所目前拥有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一个;有教育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法学、高等教育学四个硕士点。2000年8月,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特批成为全国唯一的“教育法学”硕士点(可授教育学学位)。2001年经全国第八次学位授权审核,获得“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授管理学学位)。2003年经全国第九次学位授权审核,获得“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内分享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5年全国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获得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为配合教育部干部培训规划的实施,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在北京开办“行政管理(教育行政管理)” 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专以上学历免试入学,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具备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

【课程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进修课程】课程名称
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专业外语 
专业课 教育管理现代化研究 管理心理学★ 教育管理研究方法
 教育行政管理与政策分析★ 教育法学★ 
选修课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比较教育法 公共行政领导研究
 行政学研究 教育经济学 公共政策分析
 行政法研究  
跨专业加试课 中外教育史 教育学原理 
注:带★号为本专业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教育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法学、高等教育管理

【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两寸彩色照片2张和同底版电子照片(180*240像素,白底彩照)。不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两寸彩色照片1张。
3.交报名费200元,交教材费600元。
【收费标准】
1.学费人民币16000元。
2.申请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的费用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3.进修班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培养方式】

授课形式 学习方式 学制及授课地点
周末班 每月选择1-2周周末集中授课
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地方班 集中授课:利用节假日集中授课
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另定

【银行汇款】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注明用途:教科所学员学费

【学位与证书】

1.完成规定学习项目的学员,经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2.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并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者由中国人民大学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学费、学制】

学制1.5-2年  学费人民币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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