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理工大学对2011年上半年授予博士学位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1年6月10日,经长沙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授予刘龙武、张清平2人(见公示名单)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学位字013号文件)规定,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开始,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2011年6月10日~2011年9月10日)。
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异议期内无异议者,异议期满后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长沙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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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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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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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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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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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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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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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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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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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铁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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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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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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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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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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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铁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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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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