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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班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首批批准的专业学位授予单位之一,从1903年建校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我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2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有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二级学科博士点9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8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形成了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0多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近800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留学生800余人。学校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
    管理学院成立于1993年9月。它融教学、科研、培训于一炉,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于一体。经过15年的建设和发展,它已成为中南地区具有鲜明特点、较强实力和较大影响的公共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与公共政策研究、咨询基地。学院由两系、三所、两中心、一部构成,即公共管理学系、人力资源管理系;行政管理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管理研究所和社会保障研究所;华中师范大学MPA研究生教育中心,教育部中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党政干部华中师范大学培训部。

【报名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愿意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学历要求:
2009年9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2007年9月31日前专科毕业的在职人员。
已获硕士、博士的人员。

【课程介绍】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
专业研究方向的设置
    1. 地方政府管理与基层治理       2. 税务管理
    3. 土地资源管理                 4. 工商行政管理
    5. 公路铁路交通管理             6. 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
    7. 组织人事管理                 8. 公共财政与金融管理
    9. 教育经济与管理
  (此外,还可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增设新的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40人(报满为止)

课程设置
含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核心课程26学分)
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2. 公共管理英语(4.0)
3. 公共管理学(3.0)             4. 公共政策分析(3.0)
5. 政治学(3.0)                 6. 公共部门经济学(3.0)
7. 行政法学(3.0)               8. 公共财政与预算
9.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2.0)10. 公共管理伦理学
11. 现代领导科学与艺术           12. 定量分析方法
13. 社会研究方法(3.0)          14. 电子政务(2.0)

【学位与证书】

学位和毕业证书
MPA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学费、学制】

学制、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2~4年。从研究生教学和部分在职学员的特点出发,采取自学、集中授课、讨论和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学员平时自学,在周末及节假日安排集中授课。  


学费与报名费事宜
    研究生课程班(修学分)学费2.1万,书本费1000元,河南教学管理费4000元。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按照学校当年规定缴费。
报名费:300元
(报名费、书本费和管理费一旦收取,原则上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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