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培训宗旨
为培养掌握系统的劳动经济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人力资源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劳动经济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或者独立担负劳动经济领域专门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同时为公共组织及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经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举办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生对象
1、各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织人事等部门及其他经济部门或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或者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劳动经济、人力资源及相关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者;
2、各企业从事 HR 管理工作的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薪资经理、培训经理及主管、招聘经理及主管以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士。
·报名须知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者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须知:学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寸照片4张。报名费100元。
·课程设置
选修课
领导力与领导艺术 组织理论与组织设计 绩效管理
养老金计划
必修课
计量经济学 外语(英语) 研究设计与数据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 中国劳动问题研究 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分析
薪酬理论与管理 中国就业政策分析与评估 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学
基础课
财政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货币银行学
西方经济学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培训方式及上课地点
在职周末学习,每月选择周末时间集中授课,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上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学制:两年
开课时间:正在报名,额满为止.
·收费标准
报名费人民币100元,资料费500元,学费人民币20000元。进修班正式开学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做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颁发证书
1、学员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专业课且成绩均合格,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以上证书可作为学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的参考依据。符合条件可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备注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科研成果;(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满3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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