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简介】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工程领域主要培养能胜任新型材料研究和开发、材料的制备加工、材料特性分析和改性、材料的有效利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工程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01 光电材料工程方向: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良好的工程素质,在电子信息显示、半导体照明、光电成像、半导体器件、传感器、太阳能电池等光电材料领域从事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检测与分析、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02 玻璃材料工程方向: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良好的工程素质,在平板玻璃、镀膜玻璃、特种玻璃等玻璃材料领域从事技术开发、成型与加工、工艺和设备设计、检测与分析、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03 金属材料工程方向: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良好的工程素质,在粉末冶金材料、磁性材料与功能薄膜、电子封装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材料腐蚀与防护等金属材料领域从事技术开发、材料成型与加工、工艺和设备设计、检测与分析、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04 高分子材料工程方向: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良好的工程素质,在纤维、涂料、塑料、橡胶、复合材料和功能高分子材料等高分子材料领域从事技术开发、制备与改性、成型与加工、工艺和设备设计、检测与分析、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05 先进材料工程方向: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良好的工程素质,在先进结构材料、环境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纳米功能材料、材料表面工程等先进材料领域从事技术开发、制备与成型加工、工艺和设备设计、检测与分析、失效分析与预防预测、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专业领域代码:430105;计划招生人数:50人。
【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其中,录取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但未在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课程介绍】
资格审查
考生在联考成绩出来后,在网报系统上自行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实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在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材料各一式1份)交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注:复试时提交的资格审查表必须为网报系统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照片为电子照片),请考生妥善保存原件。
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时间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参考书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11年10月30日。
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所报考院系通知参加所报考领域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参考书目:《材料科学基础》(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蔡珣)。考试时间:待GCT成绩划定后确定。
上课地点及形式
上课地点:厦门大学。生源较多的可在原单位集中授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进校不离岗、周末授课或者阶段性集中授课等方式。
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点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必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二者缺一不可),方才完成报名程序。
拟在其他报名点报考厦门大学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查询其他考点的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注意:现场确认、全国联考考试地点两者统一,例如:选择在厦门大学现场确认,必须到厦门大学考试)。
2、报考费:80元(每科80元,共1科)
【学位与证书】
完成所设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颁发学位证书。
【学费、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