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集美大学招收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收费标准
收费办法及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核定高校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和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0】343号)我校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人18000元,分学年收取;工程硕士收费标准为每人30000元,分学年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