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华侨大学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华侨大学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华侨大学复试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华侨大学确定复试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华侨大学复试、录取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华侨大学复试线要求的报考华侨大学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必要时,华侨大学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